越来越多的家长想留住宝宝的可爱瞬间,因此,儿童摄影也开始兴起,但是,摄影过程中发生意外,该谁来担责呢?
刚会站立的一岁宝宝拍儿童写真时摔倒,头部撞在用作道具的镜子灯泡上,导致右耳被划破,伤口深达软骨。因为和影楼协商赔偿不成,宝宝的父母以宝宝的名义将影楼告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,要求对方退还定金,赔偿医疗费、营养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3.6万余元,并公开道歉。
鼓楼法院经过两次审理,于前天(5月9日)作出一审判决,宝宝受伤各项损失为余元,影楼承担80%的赔偿责任,应赔偿宝宝父母余元,宝宝父母自行承担20%的责任,驳回其他诉请。
润润受伤前的状态,图中可见镶着灯泡的镜子
年3月25日,1周岁的宝宝润润被父母和外婆带到位于清凉门大街1号的某影楼,拍摄1周岁写真。
“我之前曾经陪同朋友及其女儿去这家影楼拍儿童写真,觉得他们拍得还可以,就决定也带宝宝来拍,当时交了元定金,定的是成长套系,1到3岁一共可以拍3次。”法庭上,润润妈说起了当初她选择这家影楼的原因。
去年3月25日当天,影楼工作人员为润润选择了三套衣服。“摄影师问我宝宝会不会走路,我说不会,只能短时间站立一会儿,也正因为如此,我放弃了摄影师建议和推荐的外景拍摄。”
润润妈说,第一套的主场景是小汽车,第二套的主场景是沙发,拍摄起来都没什么问题,但拍第三套的时候出事了。
润润妈作为证据出示的润润伤情照片
5月9日的庭审中,润润妈拿出了一张现场用手机拍摄后打印出来的照片,照片显示,润润坐在一个宝宝专用的餐椅上,边上是一个长条形的镜子,镜子周围一圈镶嵌着很亮的大灯泡,镜子的位置位于两面墙的墙角。
“拍第三套的时候,摄影师让宝宝站在墙角,手扶着那面镜子”,润润妈称,那个墙角是个死角,摄影师和助理围着宝宝工作,他们无法上前协助,只能站在摄影师和助理后面。
拍着拍着,宝宝因为刚会站立腿脚不稳,突然滑倒,一头撞在了镜子上镶嵌的玻璃灯泡上,灯泡顿时被撞碎,锋利的碎片一下划破了润润娇嫩的耳朵,鲜血当时就伴随着润润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喷涌而出。
见此,所有人都大惊失色。润润妈顾不上给润润换上厚衣服,立即抱起润润,让老医院治疗,影楼的一位工作人员也随行。医院已经是中午,护士已经下班,他们只能抱着宝宝一直等到下午护士上班,才进行了缝合手术。
润润妈在法庭上展示润润受伤前坐于镜前儿童餐椅的照片
经检查,由于玻璃划破了耳朵,伤口深及软骨,需要打破伤风,但皮试的结果显示宝宝蛋白质过敏,破伤风前后分三次注射才全部完成。
而当天因为时间紧急,润润没有换上厚衣服,穿医院,在3月份的料峭春寒中又受了凉,在缝针3天后又发生了腹泻和呕吐。
在治疗中途,润润父母去过影楼一次,希望影楼能给出合理的赔偿,但影楼的态度却非常消极,建议润润父母打官司,这让润润父母十分心寒。无奈之下,润润父母才选择将这家影楼告到法院。
润润父母认为,作为经营者,影楼没有尽到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,在拍摄过程中导致润润耳朵受伤,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。
对此,影楼方却认为,润润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负有责任,润润没有落下伤残,按法律规定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,而且他们已经按合同完成了给润润拍照片的工作,不但不应该退还定金,而且润润父母还应当支付剩余的费用,他们也不会公开道歉,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的,而且事后也积极处理了此事。
图为润润耳朵受伤的情形
法院判影楼担责八成赔6千余元
法院审理后认为,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,受到损害的依法有获得赔偿的权利。
影楼对润润已经提供服务,应该保障婴幼儿的安全,影楼明知孩子小,仍不适当地让孩子站在不合适的场景里,影楼的上述过失是造成润润受伤的主要原因,根据润润父母和影楼的陈述,酌定影楼承担80%的责任,润润监护人承担20%的责任。
鉴于影楼至今未交付照片,因此摄影服务已不适合履行,支持润润退元定金的请求,遂作出本文开头判决。
庭审结束前,法官还宣读了发给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江苏省和南京市摄影家协会的司法建议书。
建议书中写道,现今社会,儿童摄影较为普遍,很多摄影机构不重视幼儿生命安全,拍摄道具和场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,同时缺乏安全意识。广大摄影机构不能只顾拍摄效果,忽视了与幼儿家长共同维护安全的责任,对幼儿的生命、健康、心理造成危害。
建议广大摄影机构一定要考虑到孩子的年轻和能够承受的拍摄模式,加强安全保障。摄影家协会等部门对社会摄影机构应加强监督和指导,不定期检查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。(文中润润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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